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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研字〔2020〕2号
金沙体育所有网站(中国)官方网站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参加社会实践的考核办法
依据学校相关要求,结合本学院学科特点,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研究生。
1、社会实践的形式及内容:助教、助研、助管、社会调查、专业实习等。助教、助研、助管、社会调查为可选项目,专业实习为必修项目。
2、时间要求: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专业实习在第二学年(含第一学年暑期)完成,专业实习总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在每个实习单位的实习时间不得少于三个月,可以在律师事务所、企事业法务部门或司法机关等单位分阶段进行。
3、考核方式:提交相关实践或实习单位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出具的专业实践考核登记表(表格附后,须签字盖章),以及一份不少于3000字的专业实践报告。
学院为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设有实习基地,实习方式应遵从各基地或学院安排。如果学院为学生安排了实习基地实习,则学生须优先完成,实习基地的实习将从出勤率、实习态度等方面进行考核。
4、考核组织:各专业3-5名研究生导师组成的考核小组。
5、考核成绩:由考核小组负责成绩评定及录入等。考核成绩记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者重修。成绩录入系统后下载打印成绩单一份,在1周内将成绩单和相关材料交文法学院教学秘书。成绩单由学院汇总后交原件给研究生院,学院存成绩单复印件及相关材料。
本考核办法自2020级开始执行,最终解释权归中国矿业大学(北京)金沙体育所有网站(中国)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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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日